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經(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經當地人民法院許可)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條例》的規定,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經過當地人民法院許可,才能從事壓力容器的設計工作。這是為了保障壓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因設計不當或制造不合格而引發的事故。設計單位申請許可時,需要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相關的資料和證明,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設計人員的資格證書、設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