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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山西省關于標準化廠房補貼,以及山西省關于標準化廠房補貼政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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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企業如何申請技改補貼
系統申報和材料申報。
系統申報。項目申報企業(單位)須登錄山西省工業云服務平臺,一是通過“技改資金項目申報系統”掃描上傳申報材料;二是通過“工業轉型升級項目調度系統”錄入項目信息并定期更新進度。登錄網址為。材料申報。項目申報企業(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編制報送資金項目申請報告(含承諾書)和印證材料。
按照企業承諾、市縣核實、省廳統籌的原則,各市工信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要按規定開展項目審核工作,嚴格現場審核和資料審查,出具項目申請文件和審核意見報送省工信廳,同時,須通過“技改資金項目申報系統”和“工業轉型升級項目調度系統”完成審核上報流程。
山西省住房補貼標準是多少
山西省各類人員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國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的職工住房建筑 面積標準,廳局級 140 平方米,處級 100 平方米,科級和 25 年(含 25 年)以上工齡 的科以下干部 80 平方米,科級以下 60 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 25 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 60 平方 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 25 年(含 25 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 80 平方 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 100 平方米。 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由各單位在本方案規定的機關職工住房補貼 面積標準范圍內,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省級機關 房改辦批準后執行。
山西省全力推動“標準地”改革落實落細
7月25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山西省“標準地”改革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已下發各地開始施行?!豆ぷ髦敢愤M一步明確工作標準,規范操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強化事中監督、事后監管,旨在全力推進“標準地”改革落實落細。
推進“標準地”改革,是貫徹落實省委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戰略部署、扎實推進一攬子政策穩經濟增長、優化涉企供地的重要舉措,對提高土地供應效率、減輕企業負擔具有重要作用。特別是在當前我省推進“穩投資促消費,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的緊要關頭,出臺《工作指引》對促進我省工業經濟增長、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工作指引》統一了“標準地”標準,優化了指標體系;明確了區域評價操作規程;細化了“標準地”事中監督;強化了“標準地”事后監管。其中“標準地”數字地圖,將減輕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企業“看圖選地”。同時為強化政府全周期管理,實現政府“看圖監管”提供保障。
《工作指引》明確了“標準地”改革的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2022年,全省各開發區出讓“標準地”宗數占工業用地比重不低于80%;2023年起,全省開發區全部以“標準地”形式出讓工業用地;與“地證同交”“彈性出讓”“標準化廠房”深度融合、逐年發展。
省自然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針對“標準地”改革中出現的各地區域評價推進慢、標準不統一、加設評價事項等問題,《工作指引》切實為改革松綁,明確標準,簡化評價流程,推動項目盡快落地開工、投產達效,鼓勵各地儲備“標準地”由“地等項目”向“地選項目”的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邁進。
據了解,近年來我省圍繞“標準地”改革,建立完善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相關部門協同解決重大問題,“標準地”改革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下一步,將探索建立區域評價業務指導員、調研督導、培訓觀摩等3項制度,全力推動“標準地”改革深化擴圍。
來源:山西日報
自己建的廠房有國家補貼嗎
專才管理(專注于政策項目服務、資助補貼申報等)給大家詳細介紹關于“廠房有國家補貼嗎”的相關信息,讓大家一目了然!
建的廠房有國家補貼嗎
建廠房是有補貼的。
鼓勵建設高層廠房,對符合《促進辦法》規定申請條件的標準廠房建設項目,實行事后獎補,按不同的容積率實施分檔獎勵。
1.容積率2.5-3.5(不含)的標準廠房項目,對第二層及以上部分給予100元/平方米獎勵;
2.容積率3.5及以上的,對第二層及以上部分給予120元/平方米獎勵。
獎補面積不包括天面面積及整棟低于4層的廠房及配套用房面積。
獎補受益方為投資方。標準廠房項目分期建設或分期報批的,符合標準要求原則上可分期進行獎補?!肮じ墓ぁ?、“工改新”、村鎮集聚區升級改造項目通過改建、擴建達到標準要求的,可適用《促進辦法》給予獎補。
鼓勵中小微工業企業、科創企業、創業創新平臺經營企業購買、租賃標準廠房。對新入駐企業,在申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貸款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政銀合作金融機構推薦為融資對象。各區縣政府、功能區根據本地實際制訂扶持措施,對入駐企業進行獎勵。
申請條件
申請政策支持的標準廠房建設項目,除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標準廠房建設標準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一)建設項目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后建成( 以建筑工程竣 工驗收日期為準)。
( 二)申報主體為投資方,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含自 然人),或機關事業單位。
( 三)標準廠房建設項目應已經竣工驗收,有符合國家、 省、市產業政策和園區產業定位、環保要求的企業入駐廠房試 投產,入駐率應不低于 30%。入駐率=廠房實際入駐企業的面積 ( ㎡ )/(建筑面積- 自用面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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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貨幣化補貼標準
住房貨幣化補貼申報對象
無房戶是指夫妻雙方自參加工作之日起,未以任何一方名義承租公有住房或按政府優惠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職工。
住房面積未達標戶是指購買公有住房未達到政府規定的各類人員住房面積標準的職工。
2.
住房面積標準
行政職務:科級以下60平方米,科級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科以下干部80平方米,處級100平方米,廳局級1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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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的房補怎么補
你好,這樣補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省直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方案》,搞好省直機關職工住房補貼的申報、核定、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住房補貼單位職責
第二條
省直機關住房補貼實施單位職責:
1.建立住房普查制度,健全單位、個人住房檔案。
(1)實行住房補貼前,各單位要組織專人,對本單位職工購買、租住住房及外單位職工購買、租住本單位住房情況進行認真清查,并將《單位住房狀況登記表》和檔案資料微機軟盤報省級機關房改辦。
(2)單位住房檔案內容包括:單位自建住房、單位購買的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情況以及居住戶的詳細資料。
(3)個人住房檔案內容包括:職工及配偶姓名、身份證號、職務(職稱)、參加工作時間、離退休時間、工齡、工資收入、工作簡歷、夫妻雙方現住房情況等。
2.審核、匯總和編制年度單位職工申請的住房補貼計劃。
第三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負責省直機關住房補貼工作的組織、實施、審批。
第四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省直機關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
第五條
省財政部門負責籌集和統籌安排住房補貼資金,編制審批省直機關住房年度補貼支出預算,辦理撥付手續。
第六條
房改配套銀行按照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托要求,負責辦理職工住房專項補貼的開戶、存儲、結算等金融業務,按時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交割憑證,抄送報表。
第三章住房補貼資金的籌集
第七條
住房補貼資金按照國家、單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省財政部門和各單位共同籌集。
第八條
下列資金納入省財政城市住房基金,專項用于補助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實行列收列支管理。
1.省財政和省計委原有住房建設和維修資金的劃轉,省財政每年480萬元,省計委每年3000萬元,該項資金由省財政會同省計委組織劃轉。
2.省直機關直管公房和統建宿舍出售收入按規定提留維修資金后的資金。
3.預算外政府調控資金每年1 000萬元劃入城市住房基金。
4.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售房款,除按規定提留維修基金后的余額,根據補貼。資金需求量由省財政會同省級機關房改辦研究劃轉。
5.省級財政新增預算。
6.政府規定的其它資金。
第九條
下列資金納入單位住房基金,專項用于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留存單位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2.自管公有住房租金收入;
3.單位原有住房折舊費;
4.預算外資金中按規定核定撥付的住房補貼資金。
第十條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從單位住房基金、單位售房收入和其它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可在相關費用中列支。
第四章住房補貼資金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職工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和申報審批程序,遵循職工個人申請,單位核算匯總上報審批原則。
第十二條
由職工個人填寫省級機關房改辦制發的《職工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無房職工和住房不達標戶職工分別填寫)一式五份,單位留存三份,省級機關房改辦、省財政廳綜合處各存一份。
第十三條
單位對申請住房補貼的職工所報材料進行調查、審核,張榜公布。
第十四條
單位簽署意見后,匯總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上報住房補貼材料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報省級機關房改辦。
第十五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對申請住房補貼的職工工齡、工資、職務(職稱)、補貼面積標準、購租房情況、補貼資金量進行核實審批。審批結果,各單位要再次張榜公布。
第五章住房補貼資金撥付程序
第十六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會同省財政部門根據職工工齡、職務(職稱)、現住房情況、資金籌集等條件,制定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計劃。
第十七條
省財政住房補貼資金補助的原則是:全額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全額補助;差額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補助。具體補助數額要按照城市住房基金和單位住房基金來源合理負擔。
第十八條
各主管部門要在每年1
O月底前,將審核匯總的下年度的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算,報送省財政部門和省級機關房改辦。省財政部門根據省級機關房改辦審核后的補貼資金需求量、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計劃、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算批復下達。預算一經確定,原則上不作調整,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如有特殊情況,需作調整,按上述程序上報審批。
第十九條
省財政補貼單位的住房補貼按資金供給情況和需求量直接撥入省級機關住房補貼資金專戶,由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分解記入享受住房補貼的職工個人名下。職工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必須分列記帳。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住房補貼的部分也相應轉入職工個人名下。
第六章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條
職工個人住房補貼遵循專戶儲存、中心管理、財政監督的原則,按照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十一條
住房補貼資金的存款執行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
第二十二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經省財政部門批準,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住房補貼資金專戶,專項核算補貼資金的收支活動。
第二十三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轉正定級的次月起開設職工住房補貼專戶。
第二十四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每年底前,要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預算;二月底前編制上年度的財務收支決算,報省財政部門審批。
第七章住房補貼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五條
職工個人住房補貼,專項用于購買住房、修建住房、支付商品房租金和償還職工購房貸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六條
職工購買住房時,需提供售房單位銀行帳戶、購房合同、所在單位證明,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二十七條
職工修建住房時,需憑所在單位證明,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二十八條
職工租賃商品房時,需憑房屋租賃證及所在單位證明,每半年辦理一次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支付租金。
第二十九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時,需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書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三十條
方案出臺前已離退休的職工,由所在單位到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補貼資金發至本人。
第三十一條
職工離退休、調離本省、出國定居時,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補貼資金申請,單位在辦妥職工離退休或調離手續后,于次月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提取,并由單位將已計發的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三十二條
由外地調入省直機關工作的職工,已享受住房補貼的,應將原單位住房情況和發放的住房補貼資料交調入單位,報省級機關房改辦審批后由調入單位繼續發放。
第三十三條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包括辭職、離職、被辭退、除名)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并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重新參加工作的,新工作單位如為實施住房補貼的單位,應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發至離退休為止。未重新參加工作的,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到規定離退休年齡可一次性提取。
第三十四條
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取得。
第三十五條
在省直機關內部調動的職工,由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補貼轉移手續。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并將其已發放的住房補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由新工作單位繼續發放。
第三十六條
領取住房補貼的單身職工結婚時,如對方已購買公有住房并達標的,單位應從領取結婚證的次月起停發住房補貼。
第三十七條
夫妻雙方有一方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已領取住房補貼資金的一方所在單位應從集資申請批準之日起,停發住房補貼并收回已發放的住房補貼資金本息總額。
第八章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為嚴肅房改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有如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罰外,還應追繳已計發的住房補貼。
1.未如實申報職工住房情況,提供虛假證明。
2.未如實申報單位售房收入、未達標或無房職工人數和職工個人工資收入、職務(職稱)。
3.隱瞞現住房情況和配偶住房情況,弄虛作假。
第三十九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住房補貼的單位,要追回被騙取的該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并停止向該單位撥付住房補貼資金。
第四十條
對隱瞞住房情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住房補貼資金的個人,以騙取補貼資金的三倍予以處罰,并由單位負責上繳財政。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由省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組制定,省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機關房改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自二〇〇〇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二日
關于山西省關于標準化廠房補貼和山西省關于標準化廠房補貼政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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