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別墅加建擴建屬違建**。,,根據(jù)北京市的相關規(guī)定,別墅加建擴建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政策的要求。未經批準擅自建設、改變建筑物結構或增加樓層等行為,都屬于違法建筑。
一、一般判定標準
在北京,別墅加建擴建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則屬于違建:
- 未取得相關許可證:
- 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而進行加建擴建的建筑物屬于違建。例如,業(yè)主未向相關部門提出加建擴建的申請,或者申請后未得到批準就擅自動工加建別墅的某個房間或者擴建庭院建筑等,這種情況就屬于違建。
- 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成的建筑物也視為違建。比如原規(guī)劃許可證批準加建一層樓,但實際加建了兩層,超出了許可證規(guī)定的建設范圍。
- 騙取批準建設: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加建擴建部分屬于違建。例如,提供虛假的建筑設計圖紙、土地權屬證明等材料獲取加建擴建許可,這種加建擴建行為不合法。
二、特殊情況
- 涉及公房的情況:如果別墅屬于公房性質,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的加建擴建,屬于違建。如在未經公房產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別墅庭院內加建一個小倉庫等建筑,是不被允許的。
- 涉及臨時建筑:如果是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加建擴建部分屬于違建。例如,為了某種臨時活動搭建的簡易建筑,活動結束后規(guī)定時間內應拆除,但未拆除還進行了加建擴建使其變成永久性建筑,這就構成違建。
三、其他相關因素
- 違反其他規(guī)定的加建擴建:
- 在加建擴建過程中,如果建筑物、構筑物超過原建筑承重結構負荷,這種加建擴建屬于違建。例如在原別墅基礎上過度增加建筑層數(shù)或者加建過重的建筑結構,影響到原建筑的安全承重結構。
- 在市政、公用設施(包括地下管線)上進行別墅的加建擴建,屬于違建。例如在有地下電纜、水管等市政設施的上方加建地下室或者其他建筑結構等是不合法的。
- 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內進行別墅的加建擴建,屬于違建。例如把別墅的加建部分延伸到公共通道或者道路上的行為是被禁止的。
- 利用建筑物之間的間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懸空建造的加建擴建部分屬于違建。比如在兩棟別墅之間的狹小間隙加建連接建筑,且沒有合法的規(guī)劃許可,這種行為不符合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