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鋼結構設計規范,以及鋼結構設計規范道客巴巴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錄一覽:,1、,鋼結構設計規范,2、,誰知道鋼結構設計基本規范有哪些?,3、,建筑鋼結構防火設計規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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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鋼結構設計規范
鋼結構設計規范如下:
(1)縱向殘余應力——縱向殘余應力使構件剛度降低,也降低穩定承載力。
(2)初彎曲——由于殘余應力的存在,初彎曲使截面更早進入塑性,降低穩定承載力。
(3)初偏心——初偏心對穩定承載力的影響本質上同初彎曲。
(4)桿端約束——桿端約束越強(如固定),承載力會越高。
(5)構件幾何長度——短柱通常產生強度破壞,長柱、中長柱產生失穩破壞
(6)構件截面幾何特征——截面回轉半徑增大,穩定承載能力提高。
構件所受外力的作用點
當構件所受外力的作用點與構件截面的形心重合時,則構件橫截面產生的應力為均勻分布,這種構件稱為軸心受力構件,是指承受通過構件截面形心軸線的軸向力作用的構件,當這種軸向力為拉力時,稱為軸心受拉構件,簡稱軸心拉桿;當這種軸向力為壓力時,稱為軸心受壓構件,簡稱軸心壓桿。
軸心受力構件廣泛地應用于承重鋼結構,如屋架、托架、塔架、網架和網殼等各種類型的平面或空間格構式體系以及支撐系統中。支承屋蓋、樓蓋或工作平臺的豎向受壓構件通常稱為柱,包括軸心受壓柱。
誰知道鋼結構設計基本規范有哪些?
第2條 鋼結構設計結構的極限狀態系指結構或構件能滿足設計規定的某一功能要求的臨界狀態鋼結構設計規范,超過這一狀態結構或構件便不再能滿足設計要求。承重結構應按下列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進行設計鋼結構設計規范:
一、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為結構或構件達到最大承載能力或達到不適于繼續承載的變形時的極限狀態;
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為結構或構件達到正常使用的某項規定限值時的極限狀態。
第3條 設計鋼結構時,應根據結構破壞可能產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級。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鋼結構的安全等級可取為二級,特殊建筑鋼結構的安全等級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第4條 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設計鋼結構時,應考慮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必要時尚應考慮荷載效應的偶然組合。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設計鋼結構時,除鋼與混凝土組合梁外,應只考慮荷載短期效應組合。
第5條 計算結構或構件的強度、穩定性以及連接的強度時,應采用荷載設計值(荷載標準值乘以荷載分項系數);計算疲勞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變形時,應采用荷載標準值。
第6條 對于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結構:在計算強度和穩定性時,動力荷載設計值應乘動力系數;在計算疲勞和變形時,動力荷載標準值不應乘動力系數。計算吊車梁或吊車桁架及其制動結構的疲勞時,吊車荷載應按作用在跨間內起重量最大的一臺吊車確定。
第7條 設計鋼結構時,荷載的標準值、荷載分項系數、荷載組合系數、動力荷載的動力系數以及按結構安全等級確定的重要性系數,應按《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J9-87)的規定采用。
第8條鋼結構設計計算重級工作制吊車梁(或吊車桁架)及其制動結構的強度和穩定性以及連接的強度時,吊車的橫向水平荷載應乘以增大系數。第9條鋼結構設計計算平爐、電爐、轉爐車間或其它類似車間的工作平臺結構時,由檢修材料所產生的荷載,可乘以下列折減系數:
建筑鋼結構防火設計規范介紹?
針對建筑鋼結構防火設計規范問題,現階段,新舊建筑鋼結構防火設計規范主要修訂哪些內容?以下是中達咨詢整理建筑術語鋼結構防火規范基本介紹:
中達咨詢結合相關資料情況,現階段,建筑鋼結構防火設計規范基本內容包括:
一、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內容以及現有的防火設計方法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基本思路
防火的基本思路即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火災風險,保護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建筑防火的基本內容
建筑防火工作,是城市綜合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的過程環節。
主要從六大方面解讀:建筑的總平面布局方面(處理好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建筑結構的耐火及防爆等方面。;建筑物內部的平面布置方面;控制建筑內危險物品及容量;設置滅火設施和便于撲救及逃生的消防設施;其他措施;如建筑物的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電氣設備和配電線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藝設備本質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3.防火的設計方法
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現行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目前個別項目是運用火災工程學的知識,對照現行的規范,進行性能化設計。
二、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全面修訂的主要內容
現行規范第2-7章主要是建筑方面的防火規定,其中第三-五章根據廠房、倉庫、民用建筑的不同功能特點,分別對其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防火間距、安全疏散、防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設置等防火方面分別做了規定;第6章對消防車道的規定;第7章是建筑構造的防火規定。第8、9、10章是對消防給水系統、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火災報警和電氣等設備方面的防火規定。
修訂稿共分十二章,有:總則,術語,廠房(倉庫),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民用建筑,消防車道,建筑構造,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防煙與排煙,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電氣,城市交通隧道,附錄A。
1、重點協調了本規范自身及其與國家其他有關規范中有關條文的規定,調整了規范的使用范圍,將無窗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設計納入本規范。
2、將原規范附錄一“名詞解釋”修改為“術語”一章,并對原名詞解釋作了刪除、補充與完善。
3、對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作了部分調整,并對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筑的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與燃燒性能分別進行了規定,編入相應章節中,進一步明確了鋼結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
4、對原規范章節的編寫進行了部分調整,將原“倉庫”一章中有關倉庫的規定,與“廠房”合并;其余內容,單獨編入“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一章;對“廠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補充;調整了部分廠房的建筑防火設計要求。
5、在“民用建筑”中補充了商店疏散人員的計算原則和有關燃油、燃氣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的設置要求、對居住建筑和商店的面積作了調整、等。
6、對“消防車道”的設置作了部分修改與補充。
7、補充了建筑幕墻、建筑中貫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煙樓梯間和封閉樓梯間、防火門和防火卷簾等的防火要求。
8、對室內消火栓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調整;增加了泡沫滅火系統和廚房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刪除了蒸汽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
9、增加了“防煙與排煙” 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對防火閥和通風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調整了有關自動報警裝置的設置范圍和消防用電線路的防火要求。
12、將原規范附錄二“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附錄三“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附錄四“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移至本規范的條文說明中,并補充了部分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刪除了防火門和防火窗的列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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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的設計規范有哪些?
鋼結構設計規范有:\x0d\x0a1、《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 ;\x0d\x0a2、《冷彎薄壁型鋼結構設計規范(GBJ18-87)》;\x0d\x0a 3、《高層民用建筑鋼結構技術規程(JGJ99-98)》 ;\x0d\x0a4、《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CECS102:2002) ;\x0d\x0a5、《網架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7-91)》;\x0d\x0a 6、《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程(JGJ82-91)》 ;\x0d\x0a7、《壓型金屬板設計施工規程(YBJ216-88)》;\x0d\x0a 8、《鋼-混凝土組合樓蓋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YB9238-92)》;\x0d\x0a 9、《鋼結構加固技術規范(CECS77:96)》;\x0d\x0a 10、《鋼管混凝土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CECS28:90)》;\x0d\x0a 11、《鋼骨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程(YB9082-97)》;\x0d\x0a 12、《鋼結構檢測評定及加固技術規程(YB9257-96)》 ;\x0d\x0a13、《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技術規程(JGJ138-2001)》 ;\x0d\x0a14、《點支式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程(CECS127:2001)》;\x0d\x0a 15、《輕型鋼結構設計規程(DBJ08-68-97 )》 ;\x0d\x0a16、《網架結構技術規程(DBJ08-52-96)》;\x0d\x0a 17、 《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程(DG/TJ08-00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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