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許可與監督管理規則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本文目錄一覽:,1、,壓力容器設計單位須取得什么資格才可承擔設計任務?
今天給各位分享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許可與監督管理規則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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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設計單位須取得什么資格才可承擔設計任務?
要看是哪類壓力容器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設計資格。如果是D1 D2 級的,多數由當地省級技術監督局舉辦相關的壓力容器設計人員培訓班,當然,這是得到壓力容器設計資格了授權的。壓力容器設計資格你只要通過考試,便能獲得相應的審核資格。如果是A級壓力容器設計,應參加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組辦的培訓班,并考取相應的審核資質,而且你還必須是高級工程師。
相關如下
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單位是必須要有資質的。我所接觸的項目,設計院都是總包,里面的壓力容器設計院都是外購成熟的產品,如果設計院自己設計壓力容器,那么肯定是要資質的。
壓力容器(yā lì róng qì),英文:pressure vessel,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
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
應該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后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Ⅱ類,Ⅲ類,老容規的所謂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已經不適用了。
壓力容器資質為什么很難辦理
因為壓力容器許可證是屬于TSG特種設備許可證的一大類別。
壓力容器資質常規的分為三類,具體指的咱們國內的。
1、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根據自己單位的產品特點可以申請領相應資格比方說A1A2,D1D2。
2、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就是藍圖可以自己蓋章。需要自己有獨立的設計部門,10個人即可。
3、壓力管道安裝,設計資質。這個稍微復雜點。
壓力容器制造資質有很多種,建議向化工裝備協會咨詢。他們是審核單位,或許會讓你少走彎路。
機械部關于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行業管理壓力容器設計資格,提高壓力容器設計質量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確保運行安全,按照國務院《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機械電子行業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從事下列各類別、品種壓力容器設計的設計單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
序號 類別 品種1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一類低壓容器2
第二類壓力容器
第二類低壓容器3第二類中壓容器4液化石油氣鋼瓶5
第三類壓力容器
第三類低壓容器6第三類中壓容器7液壓氣體槽車8有縫氣瓶9無縫氣瓶10高壓容器11超高壓容器12特種材料容器
第三條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實行分級管理:
(一)從事第一、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械電子工業廳(局)負責審批、管理。
(二)從事第三類并同時從事第一、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以及部屬設計院、科研院所、公司等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由機械電子工業部負責審批、管理。第二章 申請條件第四條 凡申請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單位,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所設計的壓力容器類別、品種范圍相適應的技術力量。對第一、二類或單一品種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各類設計人員總數不得少于5人,其中審核人員不少于1人;對第三類或同時又設計第一、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各類設計人員總數不得少于9人,其中審核人員不少于2人。
(三)必要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
(四)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設計工作管理制度。
(五)有一定的設計經驗和三年以上的設計業績。第五條 從事壓力容器設計的各級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負責人及批準人員
1.從事本專業工作且具有較全面專業知識和設計經驗的高級工程師或工程師。
2.熟悉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程,能組織、指導各級設計人員正確貫徹執行。
3.對重大設計方案、關鍵技術問題能作出正確的決斷。
(二)審核人員
1.從事本專業工作且具有較全而專業知識的高級工程師或工程師。
2.熟悉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程,能指導設計人員工作。
3.具有較豐富的設計經驗,第一、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審核人員應具有五年以上設計經歷;第三類壓力容器設計審核人員應具有十年以上設計經歷。
4.持有《壓力容器設計審核人員資格證書》。
(三)校對人員
1.具有壓力容器設計專業知識的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2.熟悉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程,并能正確執行。
3.具有一定的設計經驗,經考核合格。
(四)設計人員
1.掌握壓力容器設計專業知識的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2.能正確貫徹執行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程,經考核合格。第六條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必要的設計工作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
(一)各級設計人員考核制度。
(二)設計技術責任制度。
(三)設計文件審批、更改簽署制度。
(四)設計文件、圖樣管理制度。
(五)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
(六)設計工作程序。
(七)設計質量信息反饋與處理制度。第七條 凡屬于下列情況的,不能接受其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申請:
(一)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群眾團體。
(二)咨詢公司、聯營公司等非實體聯合組織。
(三)各類監督、檢驗和檢測單位。
(四)個體經營者。第三章 申請程序第八條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按規定條件與要求在自檢合格后,向批準機關報送《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申請報告》(以下簡稱《申請報告》)。
申請第一、二類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械電子工業廳(局)提出,經受理后報送機械電子工業部并同時抄送同級勞動部門。
申請第三類和同時含第一、二類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以及部屬設計院、科研院所、公司等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向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經受理后抄送勞動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械電子工業廳(局)和勞動廳(局)。
關于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和壓力容器設計資格許可與監督管理規則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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