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建筑方案施工驗收規范,以及施工方案驗收要求包括哪些內容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錄一覽:,1、,建筑工程驗收規范有哪些,2、,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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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建筑工程驗收規范有哪些
法律分析:工程施工驗收的主要規范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13
2、《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06
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10
5、《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
6、《建筑工程飾面磚粘接強度檢驗標準》JGJ110-2008
7、《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13
8、《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2010
9、《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10、《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617-2010
11、《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12、《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8-2008
13、《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1-2008
14、《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54-2005
15、《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755-2012
16、《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
17、《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18、《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19、《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50-2010
20、《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12
建筑裝飾涉及的相關驗收規范及標準非常的繁多建筑方案施工驗收規范,除建筑方案施工驗收規范了《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13、《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兩個基本的國家標準外建筑方案施工驗收規范,很多的施工項目都有單獨的國家規范及標準頒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準(含標準樣品)建筑方案施工驗收規范,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規劃驗線
? 驗收條件
工程所在場地達到“三通一平”條件,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測繪機構放線,并出具《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 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建設工程驗線申請表》(附《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獲得許可后,方能進行后續施工。
規劃驗收
▼ 驗收條件
建設工程主體和外立面完成,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測繪機構測繪,并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室外道路、管網、園林綠化已完成。
▼ 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件批準的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和環境建設之后,填寫《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報表》,按規定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
2)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經驗收合格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證件附件上簽章。
電梯驗收
▼ 驗收條件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完畢并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
▼ 驗收程序
1)電梯使用單位持核準的開工報告和有關資料向檢驗機構提出驗收申請檢驗。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接到檢驗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安排檢驗。
2)電梯安裝、改造完畢并經檢驗合格后,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發給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消防驗收
▼ 驗收條件
室內防火分區(含封堵)、防火(卷簾)門、消火栓、噴淋(氣體)滅火、消防指示燈、消防報警、電氣等系統完成聯動調試,室外幕墻防火構造、庭院環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消防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消防檢測報告書。
▼ 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B.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C. 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E.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現場消防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認可文件。
人防驗收
▼ 驗收條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風、燈具、人防門安裝,并自檢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三防設備”不具備條件,可出具緩建證明及暫不安裝證明。
▼ 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提前7天書面通知當地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參與監督,驗收合格后15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
室內環境驗收
▼ 驗收條件
1)室內裝飾完成設計內容,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并簽訂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后進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24h后進行。
▼ 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現場檢測,并出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建筑節能驗收
▼ 驗收條件
1)承包單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
2)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取樣,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3)采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且應有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 驗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節能工程進行專項驗收,并對驗收結果負責,提前3天通知市墻革節能辦到場監督。
2)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備案時建設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節能備案表》;
B. 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報告;
C.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繳納憑證;
D. 新型墻體材料認定證書復印件。
無障礙設施驗收
▼ 驗收條件
完成設計圖紙無障礙設施內容,并自檢合格。
▼ 驗收程序
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對無障礙設施進行驗收。未按規定進行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供電驗收
▼ 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電企業審核受送電裝置設計圖紙內容完成,并自檢合格;簽訂《供電用電合同》。
燃氣驗收
▼ 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燃氣設計圖紙內容完成,并自檢合格;簽訂《供氣用氣合同》。
供水驗收
▼ 驗收條件
經批準的中水設施已聯合調試、運轉正常,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已安裝完成,并已沖洗和消毒;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水樣檢測部門取樣檢驗,并出具《水質檢測報告》;簽訂《供水用水合同》。
防雷驗收
▼ 驗收條件
接地、屋面、幕墻、金屬門窗避雷系統完成設計內容,并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托相應資質的防雷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 驗收程序
1)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B.《防雷裝置設計核準書》;
C.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D.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E. 防雷裝置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F. 防雷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記錄和由國家認可防雷產品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
2)許可機構辦結有關驗收手續,防雷裝置經驗收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
工程檔案預驗收
▼ 驗收條件
承包單位已完成圖紙和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工程資料(含竣工圖)準確、完整。
▼ 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按照歸檔分工分別編制《基建文件卷》、《監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單位編制各自合同范圍內工程內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總包單位匯總;其中:竣工圖由總包單位繪制,或建設單位另行委托其他單位完成;
2)建設單位匯總各單位資料,形成初步《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并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介紹?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由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質量管理部門會同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單位共同編制完成。以下是中達咨詢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進行相關資料: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基本簡介: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實踐經驗,堅持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并廣泛征求了有關建筑單位的意見,由我部于2000 年10 進行審查定稿。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本標準的修訂是將有關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并,組成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體系,以統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方法、質量標準和程序。本標準規定了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內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檢驗批質量的抽樣方案要求;規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子單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5)建筑工程質量驗收(6)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等六部分內容,其中總則的內容如下:
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標準。
1.0.1 本條是編制統一標準和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系列標準的宗旨。僅限于施工質量的驗收。設計和使用中的質量問題不屬于本標準的范疇。
本次編制是將有關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其工程質量檢驗說不定標準合并,組成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體系,實際上是重新建立一個技術標準體系。以統一建筑工程質量的驗收方法、程序和質量指標。
修訂中堅持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
1.0.2 本標準的內容有兩部他。第一部分規定了房屋建筑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編制的統一準則。為了統一房屋工程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編制,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劃分、質量指標的設置和要求、驗收程序與組織都提出了原則的要求,以指導本系列標準各驗收規范的編制,掌握內容的繁簡,質量指標的多少,寬嚴程度等,使其能夠比較協調。
第二部分是直接規定了建筑企業工程的驗收,從單位工程的劃分和組成,質量指標的設置,到驗收程序都做了具體規定。
1.0.3 本標準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管理標準和有關技術標準編制、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說明:1.0.3 本標準的編制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及其他有關設計規范的規定等。同時,本標準強調本系列各專業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準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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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驗收規范大全
土建驗收規范及標準:1、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根據《建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督ㄖā返诹粭l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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