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鋼結構支撐體系驗收牌,以及鋼結構主體驗收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錄一覽:,1、,如何驗收網架結構產品,網架結構驗收規范,2、,鋼支撐驗收標準有哪些要求,3、,鋼結構工程驗收需要哪些資料,4、,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分類,首先要注意的是,各個地方不一樣的,到哪里就是一個當地的價格,因此有必要對規范標準有一個了解,而不是只是單單詢問個價格,價格畢竟由市場來決定,保證質量才是最重要的,其次,常規鋼結構質量檢測可以先找一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咨詢下,去科標化工實驗室,專業做這方面檢測服務的,具有資質認證,可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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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驗收網架結構產品,網架結構驗收規范
首先要注意的是,各個地方不一樣的,到哪里就是一個當地的價格。
因此有必要對規范標準有一個了解,而不是只是單單詢問個價格,價格畢竟由市場來決定,保證質量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常規鋼結構質量檢測可以先找一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咨詢下,去科標化工實驗室,專業做這方面檢測服務的,具有資質認證,可出具檢測報告。價格方面也比較優惠些。鋼結構工程檢測包括鋼結構和特種設備的原材料、焊材、焊接件、緊固件、焊縫、螺栓球節點、涂料等材料和工程的全部規定的試驗檢測內容。
1、 構造
1.1 鋼結構桿件長細比的檢測與核算,應以實際尺寸等核算桿件的長細比。
1.2 鋼結構支撐體系的連接,支撐體系構件的尺寸,應按設計圖紙或相應設計規范進行核實或評定。
1.3 鋼結構構件截面的寬厚比,并進行核算,應按設計圖紙和相關規范進行評定。
2、 涂裝
2.1 鋼結構防護涂料的質量,應按國家現行相關產品標準對涂料質量的規定進行檢測。
2.2 鋼材表面的除銹等級,可用現行國家標準《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GB8923規定的圖片對照觀察來確定。
2.3 不同類型涂料的涂層厚度,應分別采用下列方法檢測:
1 漆膜厚度,可用漆膜測厚儀檢測,抽檢構件的數量不應少于本標準表3.3.13中A類檢測樣本的最小容量,也不應少于3件;每件測5處,每處的數值為3個相距50mm的測點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2 對薄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可采用涂層厚度測定儀檢測,量測方法應符合《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的規定。
3 對厚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應采用測針和鋼尺檢測,量測方法應符合《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的規定。 涂層的厚度值和偏差值應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進行評定。6.7.4 涂裝的外觀質量,可根據不同材料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進行檢測和評定。
3、 鋼網架
3.1 鋼網架的檢測可分為節點的承載力、焊縫、尺寸與偏差、桿件的不平直度和鋼網架的撓度等項目。
3.2 鋼網架焊接球節點和螺栓球節點的承載力的檢驗,應按《網架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8的要求進行。對既有的螺栓球節點網架,可從結構中取出節點來進行節點的極限承載力檢驗。在截取螺栓球節點時,應采取措施確保結構安全。
3.3 鋼網架中焊縫,可采用超聲波探傷的方法檢測,檢測操作與評定應按《焊接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3034.1或《螺栓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3034.2的要求進行。
3.4 鋼網架中焊縫的外觀質量,應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要求進行檢測。
3.5 焊接球、螺栓球、高強度螺栓和桿件偏差的檢測,檢測方法和偏差允許值應按《網架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8的規定執行。
3.6 鋼網架鋼管桿件的壁厚,可采用超聲測厚儀檢測,檢測前應清除飾面層。
3.7 鋼網架中桿件軸線的不平直度,可用拉線的方法檢測,其不平直度不得超過桿件長度的千分之一。
3.8 鋼網架的撓度,可采用激光測距儀或水準儀檢測,每半跨范圍內測點數不宜小于3個,且跨中應有1個測點,端部測點距端支座不應大于1m。
4、 結構性能實荷檢驗與動測
4.1對于大型復雜鋼結構體系可進行原位非破壞性實荷檢驗,直接檢驗結構性能。結構性能的實荷檢驗可按本標準附錄H的規定進行。加荷系數和判定原則可按附錄H.2 的規定確定,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4.2 對結構或構件的承載力有疑義時,可進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載試驗。試驗應委托具有足夠設備能力的專門機構進行。試驗前應制定詳細的試驗方案,包括試驗目的、試件的選取或制作、加載裝置、測點布置和測試儀器、加載步驟以及試驗結果的評定方法等。試驗方案可按附錄H制定,并應在試驗前經過有關各方的同意。
4.3 對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鋼結構體系,宜進行實際結構動力測試,確定結構自振周期等動力參數。結構動力測試宜符合本標準附錄E的規定。
4.4 鋼結構桿件的應力,可根據實際條件選用電阻應變儀或其他有效的方法進行檢測。
鋼支撐驗收標準有哪些要求
鋼支撐驗收標準有哪些要求
對于防屈曲支撐產品的驗收標準,僅在我國的2010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10)和《高層民用建筑鋼結構技術規程》(JGJ99-2010)送審稿中有所提及,但標準仍然較低:
1、[GB 50011-2010]屈曲約束支撐應按照同一工程中支撐的構造形式、約束屈服段材料和屈服承載力分類進行抽樣試驗檢驗,構造形式和約束屈服段材料相同且屈服承載力在50%至150%范圍內的屈曲約束支撐劃分為同一類別。每種類別抽樣比例為2%,且不少于一根。試驗時,依次在1/300,1/200,1/150,1/100 支撐長度的拉伸和壓縮往復各3 次變形。試驗得到的滯回曲線應穩定、飽滿,具有正的增量剛度,且最后一級變形第3 次循環的承載力不低于歷經最大承載力的85%,歷經最大承載力不高于屈曲約束支撐極限承載力計算值的1.1 倍。
2、[GB 50011-2010]金屬屈服位移相關型消能器等不可重復利用的消能器,在同一類型中抽檢數量不少于2 個,抽檢合格率為100%,抽檢后不能用于主體結構。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應由第三方完成。
3、[JGJ99-2010]E.5.1 屈曲約束支撐的設計應基于試驗結果,試驗至少應有兩組:一組為組件試驗,考察支撐連接的轉動要求;另一組為支撐的單軸試驗,以檢驗支撐的工作性狀,特別是在拉壓反復荷載作用下的滯回性能。
4、[JGJ99-2010]E.5.2 屈曲約束支撐的試驗加載應采取位移控制,對構件試驗時控制軸向位移,對組件試驗時控制轉動位移。
5、[JGJ99-2010]E.5.3 耗能型屈曲約束支撐試驗應按以下加載幅值及順序進行:依次在1/300、1/200、1/150、1/100 支撐長度的拉伸和壓縮往復各3 次變形,實現軸向累計非彈性變形至少為屈服變形的200 倍(組件試驗不做此要求)
6、[JGJ99-2010]
E.5.4 屈曲約束支撐的試驗檢驗要求
1)同一工程中,屈曲約束支撐應按照支撐的構造形式、核心鋼支撐材料和屈服承載力分類別進行試驗檢驗。抽樣比例為2%,每種類別至少有一根試件。構造形式和核心鋼支撐材料相同且屈服承載力在試件承載力的50%至150%范圍內的屈曲約束支撐劃分為同一類別。
2)宜采用足尺試件進行試驗。如果試驗裝置無法滿足足尺試驗要求,可以減小試件的長度。
3)屈曲約束支撐試件及組件的制作應反映設計實際情況,包括材料、尺寸、截面構成及支撐端部連接等情況。
4)應按照相關的國家標準,對屈曲約束支撐核心鋼支撐的每一批鋼材進行材性試驗。
5)當屈曲約束支撐試件的試驗結果滿足下列要求時,試件檢驗合格:
a)材性試驗結果滿足E.3.8 條第1 款的要求;
b)屈曲約束支撐試件的滯回曲線表現穩定、飽滿,剛度穩定增長,沒有剛度退化現象;
c)屈曲約束支撐沒有出現斷裂和連接部位破壞現象;
d)屈曲約束支撐試件每一加載循環核心單元屈服后的最大拉、壓承載力均不低于屈服荷載,且最大壓力和最大拉力之比不大于1.3。
針對于傳統減震設計的規范已在評審中,未發布,為《建筑減震消能規范》送審稿,其中對于產品的檢測標準為: 常規性能 序號 項目 性能要求 1 屈服荷載 在設計值的±15%以內;在設計值的±10%以內。 2 屈服位移 在設計值的±15%以內;屈服位移設計值的±10%以內。 3 屈服后剛度 在設計值的±15%以內;在設計值的±10%以內 4 極限荷載 在設計值的±15%以內;在設計值的±10%以內。 5 極限位移 每個實測產品極限位移值不應小于設計極限位移值。 6 滯回曲線面積 任一循環中滯回曲線包絡面積實測值偏差應在產品設計值的±15%以內;實測值偏差的平均值應在產品設計值的±10%以內。 疲勞性能 1 阻尼力 實測產品在罕遇地震作用時的設計位移下連續加載30圈,任一個循環的最大、最小阻尼力應在所有循環的最大、最小阻尼力平均值的±15%以內。 2 滯回曲線 1) 實測產品在罕遇地震作用時的設計位移下連續加載30 圈,任一個循環中位移為零時的最大、最小阻尼力應在所有循環中位移為零時的最大、最小阻尼力平均值的±15%以內。
2) 實測產品在罕遇地震作用時的設計位移下,任一個循環中阻尼力為零時的最大、最小位移應在所有循環中阻尼力為零時的最大、最小位移平均值的±15%以內。 3 滯回曲線面積 實測產品在罕遇地震作用時的設計位移下連續加載30圈,任一個循環的滯回曲線面積應在所有循環的滯回曲線面積平均值的±15%以內。
鋼結構工程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鋼結構工程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序號 編 號 名 稱
GJ1 鋼結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
GJ1.1 鋼結構工程概況
GJ1.2 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洽商記錄匯總
GJ1.2.1 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GJ1.3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審批
GJ1.4 技術交底記錄
GJ1.5 施工記錄
高強度螺栓施工記錄
鋼結構矯正施工記錄
鋼零部件矯正成型施工記錄
焊縫的焊前預熱、焊后熱處理施工記錄
鋼零部件邊緣加工施工記錄
新材料、新工藝的施工記錄
GJ1.5.1 焊接材料的烘焙記錄
GJ1.5.2 施工日志
GJ1.6 焊工合格證匯總表
GJ1.7 鋼結構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表
GJ1.8 有關安全及功能檢驗和見證檢測項目檢查記錄
GJ1.9 鋼結構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GJ2 鋼結構工程質量控制資料
GJ2.1 原材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和檢驗檢測報告
GJ 統表 1 鋼結構工程原材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檢測報告、復試報告匯總表
鋼結構工程原材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檢測報告、復試報告
GJ 統表 1 焊接材料合格證明、中文標志、檢測報告匯總表
焊接材料合格證明、中文標志、檢測報告
GJ 統表 1 連接用緊固件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匯總表
序號 編 號 名 稱
連接用緊固件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
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接副預拉力檢驗報告
高強度大六角螺栓連接副扭矩系數試驗報告
高強度螺栓連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數試驗報告
GJ 統表 1 螺栓球、焊接球、封板、錐頭和套筒合格證及原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復試報告匯總表
壓型金屬板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
鋼結構防腐涂料、稀釋劑、固化劑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及檢測報告
鋼結構防火涂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及粘結強度、抗壓強度復驗報告
鋼結構用橡膠墊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
其它有關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檢測報告
GJ2.2 鋼結構合格證和進場驗收記錄
GJ2.2.1 鋼構件進場驗收記錄匯總表
GJ2.2.2 鋼構件進場驗收記錄
GJ2.2.3 鋼構件合格證匯總表
GJ2.2.4 網構件合格證
GJ2.3 檢查記錄
GJ2.3.1 各種(強制性條文)檢查記錄
GJ2.3.1(通用表) 一、二級焊縫內部缺陷探傷報告檢查記錄
GJ2.3.1(通用表) 鋼吊車梁(桁架)撓度檢查記錄
GJ2.3.1(通用表) 鋼結構防腐涂料施工厚度檢查記錄
GJ2.3.1(通用表) 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厚度檢查記錄
GJ2.4 其它檢驗項目的檢測報告及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記錄匯總表
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預拉力、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扭矩系數復難報告
高強度螺栓連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數復驗報告
網架節點承載試驗報告
GJ 統表 1 一、二級焊縫內部缺陷探傷報告
焊縫(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外觀質量及焊縫尺寸檢查記錄
序號 編 號 名 稱
高強度螺栓施工中終擰扭矩(梅花頭)檢查記錄
鋼網架施工中螺栓球節點高強度螺栓連接質量檢查記錄
柱腳及網架支座中錨栓緊固質量檢查記錄
柱腳及網架支座中墊板(塊)設置、二次灌漿質量檢查記錄
鋼屋(托)架、桁架、鋼梁、吊車梁等垂直度和側向彎曲檢測報告
鋼柱垂直度檢測報告
鋼網架安裝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撓度檢測報告
單層(多層及高層)鋼結構主體結構整體垂直度檢測報告
單層(多層及高層)鋼結構主體結構整體平面彎曲度檢測報告
扭矩扳手標定記錄
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焊縫的焊前預熱、焊后熱處理工藝評定記錄
鋼零部件矯正成型工藝評定報告
新材料、新工藝應用的工藝評定報告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GJ3 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資料
GJ3.0 鋼結構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TJ統表2 鋼結構焊接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1 鋼結構焊接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GJ3.2 鋼結構焊釘焊接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TJ統表2 鋼結構緊固件連接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3 鋼結構(普通緊固件連接)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GJ3.4 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TJ統表2 鋼零件及鋼部件加工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5 零件及鋼部件加工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TJ統表2 鋼結構組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6 鋼構件組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序號 編 號 名 稱
GJ3.6.1 鋼構件組裝分項工程檢驗批中有關允許偏差檢查記錄
TJ統表2 鋼結構預拼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7 鋼結構預拼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TJ統表2 單層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8 單層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GJ3.8.1 單層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中有關允許偏差檢查記錄
TJ統表2 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9 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GJ3.9.1 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中有關允許偏差檢查記錄
TJ統表2 網架結構安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10 網架結構安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GJ3.10.1 網架結構安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中有關允許偏差檢查記錄
TJ統表2 壓型金屬板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11 壓型金屬板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TJ統表2 鋼結構涂裝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GJ3.12 鋼結構防腐涂料涂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GJ3.12.1 鋼結構防火涂料涂裝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以上為江蘇省鋼結構交工資料目錄。
鋼結構工程驗收
鋼結構主體驗收之后才開始蓋板
鋼結構工程需要哪些資料?
鋼結構工程是以鋼材制作為主的結構,是主要的建筑結構類型之一。 鋼結構是現代建筑工程中較普通的結構形式之一。我國是最早用鐵制造承重結構的國家,遠在秦始皇時代(公元前246-219年),就已經用鐵做簡單的承重結構, 而西方國家在17世紀才開始使用金屬承重結構。公元3-6世紀, 聰明勤勞的我國人民就用鐵鏈修建鐵索懸橋,著名的四川瀘定大渡河鐵索橋,云南的元江橋和貴州的盤江橋等都是我國早期鐵體承重結構的例子。
1、 構造
1.1 鋼結構桿件長細比的檢測與核算,可按本章第6.4節的規定測定桿件尺寸,應以實際尺寸等核算桿件的長細比。
1.2 鋼結構支撐體系的連接,可按本章第6.3節的規定檢測;支撐體系構件的尺寸,可本章第6.4節的規定進行測定;應按設計圖紙或相應設計規范進行核實或評定。
1.3 鋼結構構件截面的寬厚比,可按本章第6.4節的規定測定構件截面相關尺寸,并進行核算,應按設計圖紙和相關規范進行評定。
2、 涂裝
2.1 鋼結構防護涂料的質量,應按國家現行相關產品標準對涂料質量的規定進行檢測。
2.2 鋼材表面的除銹等級,可用現行國家標準《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GB8923規定的圖片對照觀察來確定。
2.3 不同類型涂料的涂層厚度,應分別采用下列方法檢測:
1 漆膜厚度,可用漆膜測厚儀檢測,抽檢構件的數量不應少于本標準表3.3.13中A類檢測樣本的最小容量,也不應少于3件;每件測5處,每處的數值為3個相距50mm的測點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2 對薄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可采用涂層厚度測定儀檢測,量 測方法應符合《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的規定。
3 對厚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應采用測針和鋼尺檢測,量測方法應符合《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的規定。 涂層的厚度值和偏差值應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進行評定。 6.7.4 涂裝的外觀質量,可根據不同材料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進行檢測和評定。
3、 鋼網架
3.1 鋼網架的檢測可分為節點的承載力、焊縫、尺寸與偏差、桿件的不平直度和鋼網架的撓度等項目。
3.2 鋼網架焊接球節點和螺栓球節點的承載力的檢驗,應按《網架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8的要求進行。對既有的螺栓球節點網架,可從結構中取出節點來進行節點的極限承載力檢驗。在截取螺栓球節點時,應采取措施確保結構安全。
3.3 鋼網架中焊縫,可采用超聲波探傷的方法檢測,檢測操作與評定應按《焊接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3034.1或《螺栓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3034.2的要求進行。 3.4 鋼網架中焊縫的外觀質量,應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要求進行檢測。
3.5 焊接球、螺栓球、高強度螺栓和桿件偏差的檢測,檢測方法和偏差允許值應按《網架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8的規定執行。
3.6 鋼網架鋼管桿件的壁厚,可采用超聲測厚儀檢測,檢測前應清除飾面層。
3.7 鋼網架中桿件軸線的不平直度,可用拉線的方法檢測,其不平直度不得超過桿件長度的千分之一。
3.8 鋼網架的撓度,可采用激光測距儀或水準儀檢測,每半跨范圍內測點數不宜小于3個,且跨中應有1個測點,端部測點距端支座不應大于1m。
4、 結構性能實荷檢驗與動測
4.1對于大型復雜鋼結構體系可進行原位非破壞性實荷檢驗,直接檢驗結構性能。結構性能的實荷檢驗可按本標準附錄H的規定進行。加荷系數和判定原則可按附錄H.2 的規定確定,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4.2 對結構或構件的承載力有疑義時,可進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載試驗。試驗應委托具有足夠設備能力的專門機構進行。試驗前應制定詳細的試驗方案,包括試驗目的、試件的選取或制作、加載裝置、測點布置和測試儀器、加載步驟以及試驗結果的評定方法等。試驗方案可按附錄H制定,并應在試驗前經過有關各方的同意。
4.3 對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鋼結構體系,宜進行實際結構動力測試,確定結構自振周期等動力參數。結構動力測試宜符合本標準附錄E的規定。
4.4 鋼結構桿件的應力,可根據實際條件選用電阻應變儀或其他有效的方法進行檢測。
1. 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3. 現場質量管理制度4. 施 工 技 術 標 準
5. 質量責任制6. 特種作業操作證7. 企業營業執照8. 企業資質證書9. 相關人員證書
施工技術資料
10.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 11. 施工組織設計12. 技術交底記錄 13. 安全交底記錄
施工測量記錄
14. 隱蔽工程記錄
施工物資資料
15. 見證檢測委托記錄16.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17. 鋼結構成品出廠合格證總匯表18. 鋼材原材料質量證明書
19. 鋼材原材料檢測報告20. 輔材原材質量證明書21. 高強螺栓質量證明書22. 高強螺栓檢測報告23. 超聲波檢驗檢測報告
24. H型鋼構成品檢驗表25. 涂層膜厚檢測表26. 防火涂料相溶型實驗報告27. 防火涂料厚度檢測報告
施工記錄
28. 結構吊裝記錄 29. 建筑物標高測量記錄 30. 軸線及標高測量放線驗收記錄 31. 屋面坡度檢查記錄
32. 屋面防水記錄 33. 鋼結構主體結構整體垂直度檢驗報告34. 鋼結構主體結構整體平面彎曲檢驗報告
35. 施工日記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36. (鋼結構預拼裝)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7. (鋼結構涂裝)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8. (鋼結構的組裝)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39. (單層鋼柱安裝)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0. (鋼結構焊接)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41. (壓型金屬板)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2. (剪固連接)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43. (鋼零部件加工)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4. (鋼結構組裝)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45. (零件、部件加工)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46. (涂裝)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47. (鋼構件制孔)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48. (鋼梁制作)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49. (單層鋼柱制作)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50. (焊接H型鋼制作)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51. (高強度螺栓連接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52. (普通緊固件連接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53. (鋼結構零件、部件加工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54. (金屬板防水層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55. (鋼結構制作(安裝)焊接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56. (單層鋼結構安裝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57. (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58. (鋼構件組裝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59. (鋼結構防腐涂料涂裝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60. (鋼構件預拼裝工程)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61. 主體驗收自評報告
62. 驗收報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61.工程整改回復通知單 分包合同報驗
鋼結構工程報驗需要哪些資料
買本《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吧,那里面啥都有。別在這里找了,誰有空給你打出一本規范來???
求助鋼結構工程驗收資料怎么做
網上搜啊,大把大把的,,,,根據樣本修改做自己的
鋼結構工程需要哪些保證資料
1,材料報驗,
2、材料第三方檢測
3、產品合格證
4、進場報驗
5、施工技術資料、技術交底
6、設計變更
7、工序報驗,隱蔽工程報驗
8、竣工驗收
9、竣工圖
鋼結構工程驗收資料行車梁部分怎么做
鋼結構工程行車梁驗收資料: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建設地址:
設計單位:
建設規模:約24244.8m2;
二、桁車梁制作及安裝說明:
桁車梁采用Q345型鋼材制作,單根長度約為8m,截面尺寸為H1000*350/280*10*16/12,單根重量約為1.3T,中間加6*90*922@840的加勁板,安裝在設計標高為▽10.78m處即鋼柱牛腿的上表面,采用Φ22、10.9S高強螺栓緊固連接, 50mm重軌用壓板和高強螺栓連接在桁車梁上面,設計為:雙梁空操吊車2臺 S=28.5m Gn=30t。 軌頂標高12.0米。
桁車梁制作工藝如下: 1構件制作 1.1 加工部署
加工制作管理體系
工廠加工制作在生產副總的領導下,由項目總負責對鋼結構公司、板材公司等進行綜合協調和控制,各專業部門和下屬專業加工公司根據綜合計劃按工藝特點對鋼結構、板材進行加工制作,具體由各專業車間完成加工任務。
加工圖控制
從設計施工圖到生產制作加工圖和安裝圖的轉換過程由公司設計部完成,設計和翻樣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生產制作、質量控制、安裝施工的進度和質量,須嚴格控制。技術設計工作由總工程師為主負責,具體再由技術部主任主持,并負責同業主等的協調工作。公司將配備足夠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設計、翻樣、校對、審核、加工工藝性分析,努力保證翻樣的進度、質量。
本工程結構設計圖、加工設計圖紙在加工前,公司技術部、生產部的結構工程師、焊接工程師、工藝師、質量工程師應對加工圖進行復核、校對,待復核正確后按需要份數復印并蓋上加工圖專用章后,提供車間正式生產和預拼裝。加工圖的控制應嚴格按ISO9001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設計控制”和“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組裝及焊接工藝文件制訂
由技術部工藝科負責,生產部、質管部配合,主要內容包括: ⑴ 根據《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提出焊接工藝評定方案。
重要和特殊的節點、構件的組裝胎架都必須經過工藝評定和試驗,確認滿足設計要求才能使用。
材料供應計劃及質量控制 :
本工程原材料采購和進廠質量控制將嚴格按業主(招標文件)要求及公司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規定控制,確保各種原輔材料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及加工制作的進度要求。對本工程的材料供應,各部門履行其職責,充分保證材料的及時供應和質量控制,對材料供應質量的控制詳述見“原材料采購、檢驗及適用標準”部分。
鋼結構工程施工需要報驗那些資料
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L01 鋼結構技術交底記錄.dot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N03 鋼結構施工檢查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N16 鋼結構 構件吊裝檢查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Q05 鋼結構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M03 鋼結構建筑材料.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R01 焊釘(栓釘)焊接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R01 鋼結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R01 鋼結構制作(安裝)焊接工程鋼結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R01 鋼網架制作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R01單層鋼構件安裝工程鋼結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docH:\鋼結構資料\20008-4-4鋼結構資料\表R01單層鋼結構構件安裝工程檢驗鋼結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doc
鋼結構工程監理方資料員需要收集哪些資料?
需要收集的資料很多,大致有下面的,你也可以根據監理單位的要求增加具體的表格資料。
1、施工單位資質駐派管理員證件(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等等)等,開工申請表,施工人員證(如焊工證等等)
2、進場材料報驗單,廠家報告及合格證,進場復試報告(鋼材,五金配件,螺栓,焊劑焊條)
3、工程參照點交接,工程測量放線記錄,沉降觀測記錄
4、工程報驗 隱蔽工程報驗,檢驗批報驗,分項工程報驗,單位工程報驗
5、竣工報告,單位工程竣工資料
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分類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分部分項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范圍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補充本地區危大工程范圍。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導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大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章 前期保障
第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和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
第六條 勘察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實際及工程周邊環境資料,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
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必要時進行專項設計。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時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以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資料。
第三章 專項施工方案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危大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可以由相關專業分包單位組織編制。
第十一條 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實施。
危大工程實行分包并由分包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二條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
專家應當從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選取,符合專業要求且人數不得少于5名。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第十三條 專家論證會后,應當形成論證報告,對專項施工方案提出通過、修改后通過或者不通過的一致意見。專家對論證報告負責并簽字確認。
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需修改后通過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規定第十一條的程序。
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不通過的,施工單位修改后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重新組織專家論證。
第四章 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稱、施工時間和具體責任人員,并在危險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五條 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由雙方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專項施工方案。
因規劃調整、設計變更等原因確需調整的,修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按照本規定重新審核和論證。涉及資金或者工期調整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約定予以調整。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應當對危大工程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履職。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對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組織限期整改。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對危大工程進行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八條 監理單位應當結合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并對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
第十九條 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其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對于按照規定需要進行第三方監測的危大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勘察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
監測單位應當編制監測方案。監測方案由監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送監理單位后方可實施。
監測單位應當按照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及時向建設單位報送監測成果,并對監測成果負責;發現異常時,及時向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應當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采取處置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對于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驗收標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員。
第二十二條 危大工程發生險情或者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并報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應當配合施工單位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第二十三條 危大工程應急搶險結束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工程恢復方案,并對應急搶險工作進行后評估。
第二十四條 施工、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
施工單位應當將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核、專家論證、交底、現場檢查、驗收及整改等相關資料納入檔案管理。
監理單位應當將監理實施細則、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專項巡視檢查、驗收及整改等相關資料納入檔案管理。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專家庫,制定專家庫管理制度,建立專家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所屬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根據監督工作計劃對危大工程進行抽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所屬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技術服務方式,聘請具有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和人員對危大工程進行檢查,所需費用向本級財政申請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所屬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在監督抽查中發現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施工單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單位和個人的處罰信息納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提供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在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的;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或者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委托具有相應勘察資質的單位進行第三方監測的;
(五)未對第三方監測單位報告的異常情況組織采取處置措施的。
第三十條 勘察單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單位進行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設計單位未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未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編制并審核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單位進行處罰,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一)未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的;
(二)未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險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
(三)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對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的。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的;
(二)未根據專家論證報告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規定重新組織專家論證的;
(三)未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項目負責人未按照本規定現場履職或者組織限期整改的;
(二)施工單位未按照本規定進行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
(四)發生險情或者事故時,未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本規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的。
第三十六條 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單位進行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總監理工程師未按照本規定審查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
(二)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時,未向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的。
第三十七條 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的;
(二)未對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參與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的。
第三十八條 監測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相應勘察資質從事第三方監測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編制監測方案的;
(三)未按照監測方案開展監測的;
(四)發現異常未及時報告的。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所屬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天津市城鄉建設委、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重慶市城鄉建設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危大工程范圍
危大工程范圍詳見附件1。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范圍詳見附件2。
二、關于專項施工方案內容
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程概況: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檢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措施、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
(七)驗收要求: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
(八)應急處置措施;
(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
三、關于專家論證會參會人員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的參會人員應當包括:
(一)專家;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三)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四)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五)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四、關于專家論證內容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專項施工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施工圖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
(三)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并能夠確保施工安全。
五、關于專項施工方案修改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論證后結論為“通過”的,施工單位可參考專家意見自行修改完善;結論為“修改后通過”的,專家意見要明確具體修改內容,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并履行有關審核和審查手續后方可實施,修改情況應及時告知專家。
六、關于監測方案內容
進行第三方監測的危大工程監測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工程概況、監測依據、監測內容、監測方法、人員及設備、測點布置與保護、監測頻次、預警標準及監測成果報送等。
七、關于驗收人員
危大工程驗收人員應當包括:
(一)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二)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有關勘察、設計和監測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八、關于專家條件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專家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九、關于專家庫管理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專家庫專家的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專家業績,對于專家不認真履行論證職責、工作失職等行為,記入不良信用記錄,情節嚴重的,取消專家資格。
《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09﹞87號)自2018年6月1日起廢止。
附件: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2.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5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四)高處作業吊籃。
(五)卸料平臺、操作平臺工程。
(六)異型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水下作業工程。
(五)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附件2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一、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附著式升降操作平臺工程。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影響范圍內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水下作業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鋼結構支撐體系驗收牌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鋼結構主體驗收、鋼結構支撐體系驗收牌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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